公告日期:2026-04-23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引下,审计委员会秉持勤勉尽责的工作原则,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积极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并给予合理建议,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外部审计工作的及时性,积极协调审计工作的内外衔接,在有效沟通的基础上发表了相关意见和建议。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经 2025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李端生先生、王晓燕女士,非独立董事杨
广玉先生担任,其中独立董事李端生先生为会议召集人。经 2025 年 10 月 20 日
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第十一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李端生先生、王晓燕女士、非独立董事刘联涛先生担任,其中独立董事李端生先生为会议召集人。各委员均具备财务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能够胜任审计委员工作职责,其组成符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
二、会议召开及专项意见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组织召开 5 次会议,认真落实了相关工作要求,尽责履职。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等十八项议案。
(二)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2025 年 1—6 月募集
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五项议案。
(四)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山西国化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任月平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等四项议案。
(五)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三项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工作履行情况
(一)内部审计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为强化公司内部监督与风险控制,抓紧、抓细、抓实审计工作,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委员会制定 2025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增补计划。对 2 户企业进行内部控制审计,旨在强化企业内部控制的建立、完善和执行,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堵塞漏洞,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企业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真实,提高经营效率,促进企业发展;对 1户企业进行合同管理专项审计,旨在全面审查经济合同管理各环节,提示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及潜在风险,促进企业不断优化和规范合同管理内控节点;对 7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旨在聚焦企业法人经济责任,客观评价,精准揭示问题,推动公司重大工作部署落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和担当作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内部审计执行情况
1、审阅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5 年披露的定期报告。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内披露的定期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财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不存在相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并给予合理建议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就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给予指导和督促,帮助相关部门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工作。报告期内,督促公司内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时沟通,健全内审制度,规范内审程序,保证公司项目建设、资本运作、资金运行的合规安全。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能够规范运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且能够合规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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