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08
公告编号:2016-021
证券代码:831537 证券简称:莱恩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莱恩输变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武汉莱恩输变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恩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1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于2016年9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5人,出席会议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黎治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黎治国先生主持,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6-021
1、议案内容:根据公司 2015年 5月 15日召开201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莱恩输变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其中本次定向发行股份 452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226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主业相关的营运资金。
由于2015年5月19日公司向交通银行武汉滨湖支行的1,000万元贷款到期,用募集资金还贷支出9,746,921.70元。
2015年7月16日,公司从工行庙山开发区支行3202019329200050289账户向公司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江夏支行账户200648356010029转款160,045.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回后,共计有35,000.00元被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江夏支行自动扣划用于偿还贷款。
公司购买厂房用募集资金开支7,615,729.57元。
所以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确认为偿还外部借款和购买厂房。
2、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拟于2016 年9月23日召开2016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二)。
2、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16-021
《武汉莱恩输变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莱恩输变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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