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发挥作用,圆满完成了董事会部署的各项工作。现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情况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叶建芳、唐玉光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周建峰组成,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叶建芳担任。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提交的年度
财务会计报表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说明、审计会计师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定稿进行了审议,并对定期报告等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审议意见。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计情况》;
(2)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财务决算与 2025 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2025 年一季度报告》。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2025 年三季度报告》。
三、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股东会、董事会相关决议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实施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范围、计划、方法等事项及在审计中发现的关注事项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真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并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能力,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在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审查,认为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时审阅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立信就内部控制审计中所发现的内控缺陷和解决方法进行了沟通交流,同时督促公司对内控缺陷及时整改。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
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立信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提高完成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管理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充分发挥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026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发挥监督作用,不断强化对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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