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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海立股份:海立股份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8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安永华明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首席合伙人:毛鞍宁

执业资质: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6家。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汤哲辉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于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首次公开发行申报审计及内控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涉及的行业包括高端制造业、高科技行业及房地产业等。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费凡先生,现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负责多家国有企业、A股上市公司、H股上市公司和香港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及生物医药等行业;近三年签署/复
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晓松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8年开始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于201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服务多家国有企业、A股上市公司、香港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汽车及零部件、工业产品、矿业、房地产、基建、交通、零售及消费品等行业。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诚信记录情况: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独立性情况: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安永华明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执行了相关的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安永华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综合审计策略、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关注领域、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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