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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海立股份:海立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郑小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8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郑小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或“公司”)独立董事,我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决策和咨询职责,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郑小芸: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CPA)非执业会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智昌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商业会计学会秘书长。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我担任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自 2025 年 7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应参加董事会 3 次,实际参加董事
会 3 次,审议通过 10 项议案,听取 3 项汇报,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年
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股东大会 1 次。

作为新任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认真阅读董事会召开前收到的所有资料,主动向公司进一步了解审议事项情况及期后情况,会上仔细听取议题汇报,积极参与讨论;经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做出独立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各项董事会议案均审议同意,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根据本人的专业特长和研究领域,我担任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担任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经
认真审议同意各项提交审议的议案。

作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切实履行职责召集、主持会议,与其他独立董事、委员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特长及经验,围绕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审议、内控工作、募集资金、年度审计计划等议题认真讨论、严格审议,就公司风险管控等提出相关专业意见;作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修订委员会实施细则的审议,认真履行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 12 月,本人召集召开与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的沟通会议,听取了年审会计师财务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及预审说明;会上对重点审计领域事项进行了重点问询和沟通,建议安永华明基于初审情况,继续强化对重点审计领域的关注和审计;注重审计质量;给予公司管控案例和经验分享,推动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任职期间仔细了解公司内审机构的工作职责和岗位设置情况。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第三季度业
绩说明会,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与中小投资者直接互动沟通。

(五)现场考察及学习情况

本人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会与公司管理层及业务部门深入交流,认真阅研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2025年 10 月,公司组织对海立马瑞利现场走访调研,本人参加实地考察了海立马瑞利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现状,听取了相关负责人有关战略布局、工厂运营及市场拓展、研发机制的专题汇报,对海立马瑞利的生产经营情况有了更直观的了解,并就企业风险控制、发展和管理协同等提出了专业建议。2025 年 12 月,公司就有关费用合理性、公允性论证方式提出咨询,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咨询职责,依托自身专业经验提供专业路径建议,协助公司完善论证方案。任职期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不低于 15 日。

本人认真学习公司编制的证券法务监管动态,研阅公司传递的有关监管通知及要求,并于 2025 年 12 月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学习独立董事规范履职要求,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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