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海立股份:海立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玉)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8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王玉)

本人王玉,在担任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或“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2025 年 7 月 16 日,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独立董事,
本人自即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 1953 年 8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曾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不符合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长期致力于企业发展战略及业绩研究,在产业竞争力构建与业务转型领域具有体系化研究与实践成果。任期内,本人就公司战略规划、资源整合、价值与风险、产业协同发展、关联交易、审计重点关注领域、投资策略、科研创新、ESG 指标及案例等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深入探讨,并提出专业意见及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会前仔细审阅议案、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会上积极讨论、提出专业建议;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做出独立判断,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经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后,对任期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作出了同意的表决,未出现反对、弃权的情形,也未出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任期内股东 参加股东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3 3 0 0 3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专门委员会职务 应出席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 2 2

审计委员会委员 3 3

提名委员会委员 3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1 1

本人忠实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职责,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任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全部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募集资金、高管薪酬、提名董事候选人及聘任高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听取内控内审工作、战略规划、项目等报告,利用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及建议;我对任期内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任期内本人出席了应当出席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 2 次,认真审议关于放
弃参股公司优先购买权、与财务公司继续签署服务协议、年度关联交易等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期内,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年报单独沟通会,沟通年报财务审计初步结果;召开审计委员会,就 2024 年度审计意见进行沟通。本人关注年度审计进展情况,就审计重点关注领域等与年审会计师充分交流。同时,本人定期审议或听取公司内审部门的审计内控工作计划及工作报告,提出专业意见及建议。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切实保护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