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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22 18:59:03 股吧网页版
华鑫股份:华鑫股份人工成本及工资总额管理规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23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人工成本及工资总额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薪酬
管理、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工资决定机制,推动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劳动生产率同步提升,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激发创新活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队伍稳定。健全职工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合理调节过高收入,提高中等收入职工比重,增加低收入职工收入,不断提高职工收入水平,实现职工收入与企业发展同步协调推进。

(二)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强化风险约束。贯彻国资监管及金融行业监管要求,与任期制契约化相同步,依法落实董事会收入分配职权,完善职工工资与经济效益同向联动、能增能减的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工资分配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职工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适应、与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相匹配,激励与约束并重,防止过度激励。

(三)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聚焦核心竞争力。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和活
力,聚焦主业提质增效与关键能力提升,强化对关键人才及核心团队的薪酬激励,完善差异化、精准化的薪酬分配机制,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金融专业服务与风险管理核心竞争力提供坚实保障。

(四)坚持系统管理监督,强化过程管理。坚持全面管控与精准规范并
重,做好工资总额的年度预算与年度考核、年度决算的衔接工作,改进和加强事前引导和事后监督,规范工资分配秩序。建立健全全口径人工成本预算管理范围,强化民主协商、董事会或相关权力机构审议、监督等程序。

第二章 工资决定机制管理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层级子公司。

第四条 管理方式

公司薪酬管理类型为充分竞争类,管理方式为周期制,2025年-2027年三年为一个周期。

第五条 基本定义

(一)人工成本

本规定所称人工成本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活动中因使用劳动力所发生的各项直接和间接人工费用的总和,包括:人员工资总额、保险费用、福利费用、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用、住房费用和其他人工成本支出等。其中,工资总额是人工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工资总额

本规定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由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按权责发生制),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包含股权激励等项目。

(三)企业领导人员

本规定所称企业领导人员,是指各层级企业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不含外部董事、职工董事)、经理层、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对企业发展具有重大决定权、负有重要责任的人员。

第六条 工资总额及基数确定

工资总额基数,原则上以上一年工资总额清算评价数确定(需扣除不进基数的部分和单列管理,下同)。公司按照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确定工资总额,原则上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但有以下情形,可作相应调整:
(一)对于当年发生外部兼并收购、划入划出、撤销、剥离、关闭的企业或机构,按实际增减人数及工资,调整期初工资总额基数。

(二)新设立企业或分支机构等涉及人员变动较大、影响工资较多的,可以结合以往年度因退休、离职等原因自然减员的情况,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人员增减,工资基数增加情况,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及据实列支情况),经逐级复核资料后,可合理调整工资总额。

第七条 效益联动指标

2025-2027年以利润总额(权重50%)及营业总收入(权重50%)作为效益联动指标。效益指标基数原则上以上一年清算评价数确定,数据口径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非经营性因素产生的损益在利润联动指标中视同利润或同口径剔除计算。

第八条 工效联动方式

工资总额增幅原则上不超过经济效益增幅,经济效益下降的,除受政策调整等非经营性因素影响外,工资总额原则上应下降。周期内,年度工资总额最大可发数计算公式如下:

年度最大工资额度=本年度工资总额基数×{ 1十

(一)企业各年度实际使用(含计提)工资总额
低于当年工资效益挂钩的最大额度的,可作为结余在周期内统筹使用,但原则上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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