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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6 18:34:52 股吧网页版
华鑫股份:华鑫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7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作为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根据监管机构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魏嶷先生、独立董事吴文芳女士及董事刘正奇先生组成,其中,会计专业人士魏嶷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一)2025 年 1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事项(审计执行前)进行了沟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审阅了公司初步编制的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后,同意提交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1.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工作报告;3.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4.公司 2024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5.公司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 2024 年度审计报酬的预案;6.公司 2025 年度内控评价实施方案;7.公司 2024 年度风险管理报告;8.公司 2024 年度合规管理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听取了《公司 2024 年度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另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的总体情况、审计工作中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公司 2025 年上半年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及资金往来情况检查报告,并对公司 2025 年度上半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评估意见。

(五)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总会计师变更的议案。

(六)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经验丰富,勤勉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实施对公司的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的相关审计工作,因此提请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公司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听取了公司有关领导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以及审计部内
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和审计工作的安排。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及年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重要会计判断等事项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持续完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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