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7 15:40:21 股吧网页版
华鑫股份:华鑫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 2026-014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上午在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 277 号西岸数字谷二期 T3 楼
栋 22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通过电
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严格按照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规范制作,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监管机构相关指引文件的格式及内容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公司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的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公司关于制订《公司人工成本及工资总额管理规定》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司收入分配管理,促进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有序,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公司人工成本及工资总额管理
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公司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订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1. 适用对象: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2. 适用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人民币 12 万元(税前)/人。

2. 非独立董事

(1)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2)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依据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3)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不领取薪酬或津贴。

(三)其他规定

1. 董事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 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顾诚先生、吴文芳女士、魏嶷先生,董事、总经理俞洋先生及职工董事王智坚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1. 适用对象: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高级管理人员

2. 适用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固定薪酬和浮动薪酬两部分组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