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2 18:41:43 股吧网页版
光大嘉宝: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3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二0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根据法律、法规和有权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制订如下大会须知,望股东、董事、其他有关人员严格遵守。

一、股东大会设立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董事会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以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股东要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要求发言或提问的股东应当事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股东可将有关意见填在征询表上,由大会秘书处汇总后,统一交有关人员进行解答。

五、股东发言的总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20 分钟内。有两名以上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主持人将按照所持股数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

六、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所持股数并出示有效证明。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第一次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第二次发言时间不超过3 分钟。

七、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审议过程中,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或提出问题。在进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

八、公司董事会和有关人员回答每位股东问题的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九、大会采用逐项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十、在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董事、其他有关人员,如有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没有履行法定义务或法定职责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上海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和拘留等行政处罚。

大会秘书处

目 录

1、审议《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
2025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材料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在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上

各位股东、女士们、先生们:

因个人工作原因,连重权先生已向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呈,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等相关职务,
上述事项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对外披露(详见公司临 2025-026
号公告)。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在对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公司拟选举李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杰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谢谢各位。

附:李杰先生基本情况

2025 年 7 月 18 日

李杰先生基本情况

李杰,男,197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美国克莱蒙大学数学硕
士、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教授、中央财经大学外汇储备研究中心主任。曾任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副教授、助理教授;曾在美国克莱蒙大学担任助教和助研工作等。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李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