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 2025-069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精神,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与宜兴光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光控”)等关联方签
订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期限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2-072 号、2023-001 号、2023-004 号
公告。鉴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即将期满,为规范公司日常经营中的关联交易行为,公司拟与宜兴光控等关联方继续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行业惯例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精神,公司于 2023 年 2月 16 日与宜兴光控等关联方签订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有效
期为三年,期限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相关
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2-072 号、2023-001 号、2023-004 号公告。
鉴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即将期满,为规范公司日常经营中的关联交易行为,公司拟与宜兴光控等关联方继续签署《日常关联
交易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期限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止。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
会议,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苏晓鹏先生、陈宏飞先生、岳彩轩先生均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
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暨第十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属于日常经营业务,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优势,推动公司不动产资产管理业务持续、稳定地发展;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与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北京光控安宇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安霞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分别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211,454,671 股、148,392,781 股、
77,559,297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37,406,7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9.17%。上述关联股东将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执行情况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1、关于不动产投资及资产管理业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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