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2025 年 1-7 月,本人作为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履职期间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连重权,男,1966 年 11 月出生,加拿大国籍,美国哥伦比亚大学
工商管理硕士。2023 年 5 月至 2025 年 7 月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曾任恒基兆业集团中国大陆区市场部经理、特别项目部总经理;北京环球影城 UEX 董事局董事;雷曼兄弟国际商业不动产部副总裁;DLJ
Real Estate Capital Partners 大中华区 CEO 等职。
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因个人工作原因,本人于 2025 年 5 月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
呈,申请辞去上述职务(详见公司临 2025-026 号公告)。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本人正式卸任上述职务。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 1-7 月本人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 大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 其中:以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 出席 通讯方式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连重权 7 6 6 0 1 否 6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和 6 次股东会,
除因工作原因缺席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外,本人以通讯方式亲自出席了其余 6 次董事会及全部股东会,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况。对于出席的董事会,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对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 1-7 月,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积极履行职责,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委员出席的情况。本人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 1-7 月,公司共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涉及关联
交易、计提资产减值事项。本人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本人认为上述会议所审议的关联交易、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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