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李婉丽,女,196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具有会计
学教授职称。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安佑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兼任中国对外经贸会计学会副会长等。曾任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上海高校东方学者特聘教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会计学院院长;西安市人大代表、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陕西省妇联执委;中国致公党西安交大委员会副主委等职。
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 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 其中:以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 出席 通讯方式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李婉丽 14 14 12 0 0 否 10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和 10 次股东会,本人通过现场
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各项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召集并主持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 10 次,召
集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委员出席的情况。对于提交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定期报告、内控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制度修订等重大事项,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发表意见,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共同
推举本人召集和主持上述会议。对提交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计提资产减值、制度修订等事项,本人认真核查了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了解相关事项的背景、目的和影响,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认为本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计提资产减值及制度修订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及核查;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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