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 2026-009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 年 4 月 21 日,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一)计提概况
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 2025 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 45,015.09 万元,按类别列示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内 容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减值损失 2,668.10 1,823.92
商誉减值损失 18,163.70 -
小计 20,831.80 1,823.92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9,653.81 11,065.21
信用减值损失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4,529.48 23,000.12
小计 24,183.29 34,065.33
合计 45,015.09 35,889.25
(二)计提依据及构成
1、存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年内,结合独立第三方评估师评估结果,根据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差额,公司对存货计提减值损失 2,668.10 万元。
2、商誉减值损失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购买日”),本公司以 1,542,608,322.00 元
和 1,270,359.00 元的对价分别购买了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光大安石(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各 51%的股权,两个公司主要开展不动产资产管理业务,具有高度战略协同,公司将并购时相关的业务组合认定为资产组(以下简称“不动产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组”),确认商誉金额为 1,260,909,742.56 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2025 年度,公司聘请上海加策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不动产资产管理
业务资产组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
结果,资产组可回收金额为 136,800.00 万元,本公司所持有的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 37,191.56 万元,全部商誉(包含少数股东)的账面价值为 135,223.54 万元,含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为172,415.10 万元。公司确认商誉减值损失 18,163.70 万元。
3、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损失。
(1)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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