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1
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股票简称:华谊集团 华谊 B 股 编号:2026-002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顾立立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
根据《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和《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均已届满。董事会经核查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 23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16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 A 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 A 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4,192,757 股。
关联董事李良君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6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
弃权票数为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公告》(临时公告编号:2026-003)。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和《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一般,其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2,464 股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首次授予的 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其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5,908 股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首次授予的 7 名激励对象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或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原因,其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73,440 股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预留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一般,其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 8,689 股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此外,因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情况以及激励对象所属子公司的实际业绩完成情况,公司应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718,088 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21,877 股。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前述合计 3,340,466 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按规定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 3,340,466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
公司进行了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的权益分
派,共计派息每股 0.98 元;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进行了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
度的权益分派,共计派息每股 0.92 元。因此公司应根据《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对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关联董事李良君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6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
弃权票数为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临时公告编号:2026-004)。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