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龚晓航)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龚晓航,男,1956 年 10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新华社香港
分社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港澳台法研究室主任等职。现为上海律师协会会员、香港律师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现任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全球董事局主席、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董事会换届连任独立董事。2025 年期
间,共参加了 13 次董事会会议,分别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其中 1 次为现场出席,12 次以通讯方式出席,
无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本人分别在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中担任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组织召开了 4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及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上述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及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了上述会议。
2.会议表决情况
在审议议案时,均能够依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充分发表意见,积极地为公司长远发展献计献策,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依法运作提出建议和意见。报告期内,对董事会所议事项未提出反对、弃权意见。
3.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多次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宏观环境、产业政策对公司业务的影响。本人通过现场会议、电话或邮件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本人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动态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情况
2025 年,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并要求审计部门制定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4 年年报审计期间,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年审会计师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
了分析与沟通,对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安排提出建议,并审议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作为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公司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进行审查,确保内部审计计划的健全性及可执行性。听取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就审计工作重点、审计计划、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内控情况等事项充分沟通,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敦促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 年任期内,参加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公
司董事、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一起,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6.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董专门会议等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进行了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及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等情况,积极了解公司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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