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2
公告编号:2019-011
证券代码:871249 证券简称:华和建设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杭州华和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安排专人对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出具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7年11月14日、2017年12月1日,杭州华和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杭州华和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根据该方案,公司发行股票不超过2983万股(含本数),发行价格为每股不低于1.15元,融资额不超过3,430.45万元。截至2018年3月30日,该次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2983万股,募集资金3,430.45万元全部出资到位。2018年4月2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立信中联验字【2018】D-0021号的《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审验确认。
公告编号:2019-011
2018年4月12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杭州华和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1398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等,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该制度于2017年11月14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于2017年12月1日经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11月15日公开披露。
公司于2017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7年12月1日召开的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账户,并同意公司与华创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1月23日,公司在华夏银行杭州解放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0463000000541312。2018年3月22日,公司与主办券商、华夏银行杭州解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已有的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杭州华和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7年11月15日公告的《杭州华和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
公告编号:2019-011
一次股票发行方案》承诺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4,276,479.30元,剩余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288.37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34,304,500.00
加:利息收入 15,267.67
二、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4,276,479.30
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4,276,479.30
具体用途:
支付材料货款 25,101,572.43
支付专业分包款项 1,031,4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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