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18:06:24 股吧网页版
ST复华: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相关公司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0624 证券简称:ST 复华 公告编号:临 2026-013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监督制度》《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相关制度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修订

序号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1.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上海复旦复华科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上海复旦复华科技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 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
防范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
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内部控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全体员 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实施的、
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3. 第六条 公司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 公司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和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

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 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

序号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 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
分工和制衡机制。 制衡机制。

(一)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一)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
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 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
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企
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业的经营决策权。

(三)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董 (三)经理层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组
事会、经理层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 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
履行职责。 业的经营管理工作。

(四)经理层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负责 (四)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设置部门、
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 投资并管理子公司。公司对子公司实施预
主持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 算管理和监控管理,子公司负责各自的具
(五)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设置部门、 体经营管理工作。

投资并管理子公司。公司对子公司实施

预算管理和监控管理,子公司负责各自

的具体经营管理工作。

4. 第七条 董事会负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