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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29 14:59:06 股吧网页版
珠城科技: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9

证券代码:301280 证券简称:珠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8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7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婷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婷婷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其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7-62830070

传真:0577-62830070

电子邮箱:litingting@zuch.cn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五路 201 号

特此公告。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

附件:李婷婷简历

李婷婷,女,199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已取得沪深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证券事务代表结业证书(中级)、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17
年 7 月-2020 年 9 月于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投资者关系事务,2020
年 10 月-2023 年 2 月,任浙江聚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3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婷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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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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