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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网友
发表于 2009-04-13 13:26:37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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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04

证券代码:832425 证券简称:国农基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北京国农基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国农基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农基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1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潘尉尉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议案内容:因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拟同意张德峰先生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职务,提议聘任李英梅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公司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17日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已履行完毕,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不再续聘,同时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3.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住所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住所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上庄路115号院一层1142号”,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由于拟变更住所不符合工商注册登记要求,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临时将住所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0号3幢3层3174室”,并相应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章程中第一章第四条变更为“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上庄路115号院一层1142号”。由于拟变更住所不符合工商注册登记要求,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临时将住所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0号3幢3层3174室”,并相应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四条为“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上庄路115号院一层1142号”现修改为“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0号3幢3层3174室”。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关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2017年12月19日上午10点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审议事项:

a)《关于变更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b)《关于确认公司住所的议案》。

c)《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4)由公司董事会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该通知中应列明会议日期、时间、地点和拟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全体董事与审议事项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不属于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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