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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26 18:26:41 股吧网页版
新世界:新世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2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结构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经营业绩等实际情况相结合原则;

(三)薪酬与岗位职责、个人能力及工作绩效表现相匹配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董事的薪酬标准与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公司将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和标准

第六条 公司董事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
2、在公司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岗位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和绩效薪酬;

3、不在公司兼任职务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予发放薪酬;

4、经公司股东会另行批准的情况除外。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一)基本薪酬属于固定部分,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等因素确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属于浮动部分,包括年度绩效考核奖金以及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个人贡献度所获得的其他现金奖励,以经审计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为主,根据岗位职责确定考核内容及指标。年度绩效考核奖金次年初根据初步核算的考核结果进行预发,预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后支付,最终绩效考核结果将依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确定,绩效薪酬将根据最终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多退少补。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八条 公司视实际经营状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另行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设置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对企业发展过程中做出重要贡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给予专项激励和奖励。

第九条 公司可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等,对公司的薪酬标准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

第四章 薪酬管理和发放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
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以下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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