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河南维恩木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河南维恩木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恩木塑、“公司”)于2016年2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简称:维恩木塑,证券代码:835837。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主办券商”)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7年6月27日,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发行股票260万股,发行价格6.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99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7月4日全部到账,缴存银行为中原银行安阳滑县支行(账号:410522010120008701,并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亚会B验字[2017]0193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于2017年8月12日收到《关于河南维恩木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该账户自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8月12日未发生任何资金收支,公司按照规定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建立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9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
求。公司的股票发行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
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7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599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已使用16,003,163.98元,剩余29.62(含利息收入13,193.60元)元。
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管理说明
公司2017年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账号为
410522010120008701。公司严格按已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之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在取得股转系统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2018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599万元,根据股票发行方案的约定,该募集资金1,599万元的投向为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更好的支持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76,582.88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9.62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5,990,000.00
二、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三、2017年12月31日余额 576,582.88
四、2018年使用资金总额 576,582.88
支付工资 576,582.88
五、转账手续费 100.00
六、利息收入 129.62
七、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29.62
四、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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