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主要经营场所为上海市静安区威海
路 755 号 25 层。截至 2025 年末,上会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113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55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91 人。上会事务所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
入总额为 6.91 亿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 2.38 亿元。2025 年度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共计 87 家,主要行业涉及采矿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二
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上会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上会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
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3 月 18 日,委
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上会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前沟通。2025 年 11 月 11 日,委员会 2025 年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上会师事务所制定的《华建集团 2025 年度年报审计计划》《华建集团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计划》,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现场沟通。
(三)审中沟通。2026 年 1 月 19 日,委员会与上会事务所
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现场预审情况沟通,对预审阶段公司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及行业情况、重点审计领域的初步审计结论等进行了沟通。
(四)审后沟通。2026 年 3 月 19 日,委员会 2026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上会师事务所编写的《华建集团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总结》《华建集团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总结》,对 2025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数据、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现场沟通。同时,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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