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6-021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审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审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周静瑜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聘任疏正宏先生为公司总审计师、合规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周静瑜女士、疏正宏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周静瑜女士、疏正宏先生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周静瑜女士、疏正宏先生具备担任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静瑜女士、疏正宏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870,560 股、569,28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附件:简历
周静瑜,女,1973年4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法学学士,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先后担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主任、经营管理部主任等职务,现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疏正宏,男,1972年11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工程硕士,正高级经济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先后担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干部处)主任、上海市水利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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