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深入调研公司战略推进、经营管理与财务运行状况,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决策,切实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有效发挥监督、建议与专业支持作用,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潘亚岚,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留居权,1965 年出生,民盟盟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2021 年 12 月至今任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同时兼任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确认,任职期间始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各项规定,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14 次董事会,其中 2 次现场结合通讯会议,12 次通
讯会议,召开了 5 次股东会,其中 1 次年度股东会,4 次临时股东会。按照规定
和要求,本人以 2 次现场方式及 12 次通讯方式,出席了公司 2025 年度全部董事
会会议,除涉及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及董事薪酬议案回避外,其余均投票赞成,并现场出席公司 4 次股东会会议。会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通知及全部议案材料,以现场交流或通讯联系方式深入了解议案背景、决策依据及潜在风险;会上,积
极参与讨论,就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提出建设性意见。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召集程序合法、议事规则规范,重大经营决策均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运作高效有序。本年度未对公司董事会形成的各项议案决议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2025 年,公司组织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21 次,其中,战略与
投资委员会会议 7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计
委员会会议 10 次。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亲自出席了三个专门委员会所有 14 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此外,作为两个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严格依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组织议题审议,推动制度落地,特别是在高管绩效考核、薪酬方案设计、内控审计监督等关键环节,切实履行主任委员职责,确保程序合规、决策审慎。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治理需要,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单独召开专门会议 1次,本人全程出席并就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有效发挥独立董事集体监督作用。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学习培训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高度重视实地调研与一线沟通,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天。通过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专项调研、管理层座谈等多种形式,深入公司业务一线,全面了解公司在数字文化、AI 应用、数据要素等核心领域的战略布局、项目进展及财务状况。特别是在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关键节点,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条件提出意见建议,并建议公司成立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专项工作小组,严格审核选聘程序是否符合财政部《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要求等,最后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聘。此外,本人持续跟踪公司重大投资项目进展,
重点关注投后管理、资金使用效率及风险控制措施。针对部分新业务板块的财务战略管理提出优化建议,助力提升资本配置效能。
在专业能力建设方面,本人积极主动参加中国证监会及浙江证监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方面的知识讲座、专题培训与业务指导,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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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系统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政策及监管要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要求、独立董事履职规范与法律责任等,学习了新《公司法》修订要点及公司法修订后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ESG 信息披露指引、数据资产会计处理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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