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文件
2026 年 4 月 20 日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
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0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储鑫路 15 号浙报数字文化科技园 A 座 3 楼 306
会议室
主 持 人:董事总经理 何锋
宣读股东会议事规则及注意事项 董事会秘书 梁楠
议程:
序号 议案 报告人
1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余羽
2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余羽
3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何锋
4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分配情况的报告 李永明
5 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分配情况的报告 李永明
6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李永明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李永明
8 听取:独立董事潘亚岚女士2025年度述职报告 潘亚岚
9 听取:独立董事李永明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 李永明
10 听取:独立董事郑小林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 郑小林
11 听取:董事会关于公司购买董责险的报告 梁楠
12 股东提问及解答
13 会议表决
14 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15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及注意事项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会议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对股东会召开及表决等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在股东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股东行使表决权须提前予以登记,登记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上海证券报》披露的股东会召开通知。
三、股东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四、股东会设“股东提问”议程。股东要求向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提问,应将有关问题和意见填在征询表上,并交会议秘书处登记。问题及意见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会议秘书处取持股数最多的前十位股东的提问。
五、股东提问的内容应围绕股东会的主要议案,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每个问题回答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
六、股东会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表决时,股东不得进行提问和发言。
七、股东应听从会议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会秩序和安全。
文件一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年报摘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请查阅。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文件二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
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时秉承“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精神,积极响应政策倡导,持续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公司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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