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6
公告编号:2019-012
证券代码:872413 证券简称:利化爆破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浙江利化爆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关联交易。
2018年公司承担关联方浙江利民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爆炸类物品运输业
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9,203,802.43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因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该议案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回避表决情况:李峰、戴建毅、郑卫东、应朝虹、赖晓春、翟水根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故均需回避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浙江利民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庄山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庄山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编号:2019-012
法定代表人:吴均
实际控制人:李峰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民用爆破器材,化工产品及其它相关产品生产与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经营进出口业务。
(二)关联关系
浙江利民化工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承担浙江利民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爆炸类物品运输业务,运输费用系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定价方式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承担浙江利民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爆炸类物品运输业务,运输费系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定价方式具有公允性,补充确认2018年关联方委托公司承接爆炸类物品运输业务关联交易金额9,203,802.43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向关联方承担爆炸类物品运输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经营需要,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基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
2、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及经营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浙江利化爆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9-012
浙江利化爆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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