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30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 月 17 日下午 14:30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 1515 号徐家汇中心城际酒店三楼柏林厅
参加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主持人: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6 月 17 日至 2026 年 6 月 17 日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出席人员情况;
二、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三、听取报告及审议议题:
1、审议《2025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及境外债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 2026 年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听取《2025 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四、回答股东提问;
五、宣读会议工作人员名单及会议表决方法;
六、会议表决、现场计票(同时进行);
七、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 《公司法》、《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股东会设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除《公司章程》规定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本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出席会议人员应共同维护股东会秩序和安全。
三、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会议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应逐项表决,在议案下方的 “同意”、“反对”和“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在会议上有权发言和提问,需出示持股的有效证明,并填写《发言登记表》,由会议主持人视会议具体情况安排股东发言,安排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每位股东的发言一般不超过五分钟。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在股东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向会议秘书处报名,并填写
《发言登记表》,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始得发言。
七、本次股东会谢绝个人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参会人员应当尊重公司及其他参会人员的名誉权、肖像权等权利,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传播会议视频、图片等信息。
八、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为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请将移动电话调至静音或关闭状态,会场内请勿吸烟。
十、会议结束后,股东如有建议或问题,可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1-64280679。
目 录
1、2025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
2、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9
3、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