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6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上海大眾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Dazhong Public Utilities (Group) Co., Lt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635)
補充公告
關連交易及持續關連交易
訂立所有權轉讓協議及融資租賃合同
茲提述上海大眾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4月29日有關訂立所有權轉讓協議及融資租賃合同之公告(「該公告」)。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應與該公告所定義者具有相同涵義。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向本公司股東提供補充資料如下:
資產的歷史財務資料
下表列示了該資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兩個財政年度的根據《中國企業會計準則》的未經審核財務數據: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人民幣百萬元 人民幣百萬元
除稅前溢利淨額 8.73 8.30
除稅後溢利淨額 不適用 不適用
估值與盈利預測
誠如該公告所披露者,估值報告根據收益法編製。因此,相關估值被視為上市規則第14.61及14A.06條下的盈利預測。
本公司核數師香港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已獲委聘就估值的相關收益法預測的計算在算術上的準確性進行報告。董事會確認估值報告中對資產的盈利預測乃經審慎周詳查詢後作出。
按照上市規則的規定,盈利預測所根據的主要假設(包括商業假設)的詳情已載列於該公告「估值假設」一節,評估師就此提供的補充資料載列本公告附錄一。香港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14.60A(2)及14A.68(7)條及董事會根據上市規則第14.60A(3)條出具的有關盈利預測的函件分別載列於本公告附錄二及附錄三。
以下為於本公告提供意見之專業人士的資格:
名稱 資格 意見日期
香港立信德豪會計師 專業會計師條例(香港法例第50章)下 2026年6月5日
事務所有限公司 的執業會計師以及會計及財務匯報
局條例(香港法例第588章)下的註冊
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
於本公告日期,上述專家概無持有本集團內成員公司的股權,亦無擁有可以認購或提名其他人士認購有關本集團內成員公司的證券的權利(不論在法律上是否可予行使)。
於本公告日期,上述專家已就刊發本公告發出同意書,同意按本公告所載形式及涵義轉載其函件及引述其名稱及函件,且迄今並無撤回其同意書。
估值方法
本公司注意到該公告出現筆誤,並謹此澄清如下:
於該公告第5頁,本公司就「2.營運證 — (1)純收益的計算」中的計算公式進行修
訂更新,更新後的內容如下(更新內容已加註粗體及下劃線):
「計算公式:純收益=收入 – 費用=人民幣0.80萬元╱輛╱月612個月 – 人民幣
7.32萬元╱輛=人民幣2.28萬元╱輛」
除上述所澄清的內容外,該公告(中文版本和英文版本)中所載之內容維持不變。
承董事會命
上海大眾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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