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03 17:08:01 股吧网页版
大众公用: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4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3日下午14:00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515号徐家汇中心城际酒店三楼
柏林厅

参加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主持人: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3日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出席人员情况;

二、宣读股东大会大会须知;

三、听取报告及审议议题:

1、审议《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审议《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贷款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提名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4、审议《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的议案》;
16、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7、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8、审议《关于修订<独立非执行董事制度>的议案》;

听取《2024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四、回答股东提问;

五、宣读大会工作人员名单及大会表决方法;

六、大会表决、现场计票(同时进行);

七、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秘书处,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公司章程》规定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本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出席会议人员应共同维护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

三、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应逐项表决,在议案下方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在大会上有权发言和提问,需出示持股的有效证明,并填写《发言登记表》,由大会主持人视会议具体情况安排股东发言,安排……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