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7
公告编号:2017-023
证券代码:837547 证券简称:佳明环保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佳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佳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
6月 23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股转公司”)《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
关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17】184号)。
截至2017年4月30日,公司未在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2016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11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
违规。对于上述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公司的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5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47条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4条、第 6.1 条规定,股转公司对公司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出具警 公告编号:2017-023
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2017年5月4日,公司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安徽佳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
告》(公告编号:2017-010)。公司承诺将严格执行股转公司以及信息披露的有关制度,并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健全内控制度,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的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佳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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