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新文化”)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现将 2025 年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
许大志,男,1977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
曾任北京新清泰克体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COO、北京一零二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航天三院 304 所信息工程(软件)事业部技术总监、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高级经理等。现任北京佳行申健智康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许大志 4 4 1 0 0 否
2.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 年本人共出席 2 次股东会。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出席提名委员会 2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2025 年 4 月 14 日 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
议案》
2025 年 12 月 12 日 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聘副总经
理的议案》
(2)报告期内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2025 年 4 月 14 日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3)报告期内出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5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暨 2024 年度审计
2025 年 1 月 20 日 沟通会第一次会议听取《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安排》《2024 年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报告》,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4 年度审计沟通会第二次
2025 年 3 月 28 日 会议听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汇报《2024 年度年报
审计与治理层的沟通函》
2025 年 4 月 14 日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暨 2024 年度审计
沟通会第三次会议听取《2024 年度审计汇报》,审议通过《2024 年年
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5 年度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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