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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东方明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监督

(一)审阅天健提供的审计计划

2026 年 3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天健关于公司审计计划、审计内容等事项的汇报,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二)审计过程监督

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天健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情况的报告,并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对审计报告的基本意见

天健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了审计,并以书面形式发表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结论是在获取了充分的、适当的审计证据基础之上发表的意见。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的工作评价

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 2025 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公司决定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 2025 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在 2025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天健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运用专业的职业判断,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与公司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

(一)独立性评价

天健及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资质及专业能力评价

1、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及人员信息规模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2025 年(经审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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