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并按照《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忠于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届满。2025 年 12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同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了独立董事苏锡嘉、董事成蔚、独立董事许多奇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苏锡嘉担任主任委员。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苏锡嘉、时任董事钟璟、时任独立董事陈清洋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苏锡嘉担任。报告期内,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
1、2025年1月22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预审沟通汇报》的议案。
2、2025年4月16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2025年中期分红计划》《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2025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对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3、2025 年 4 月 23 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5 年 8 月 20 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公司关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5、2025 年 10 月 23 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苏锡嘉、董事成蔚、独立董事许多奇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苏锡嘉担任。报告期内,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
1、2025 年 12 月 22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苏锡嘉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的意见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审阅了全年的定期报告。
在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在事前、事中、事后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就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对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符合公司的审计安排,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要求,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同意将经天健审计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的监督及评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与专业评估。经核查,该所在执业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及执业准则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通过系统化的审计程序对公司财务报告实施全面核查,针对重大事项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并基于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所具备持续胜任能力,一致同意向董事会提交续聘天健担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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