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洪卫)
2024 年度,本人作为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尽职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王洪卫,男,1968 年生,中共党员,博士。曾先后任上海财
经大学副校长,上海金融学院院长,世界华人不动产学会创始主席,第十三届亚洲房地产学会会长。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教授,不动产研究所所长,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基地房地产与城市更新工作室首席专家,上海陆家嘴绿色金融中心理事长,上海基本建设优化学会会长,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本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任职境内上市公司家数不超过三家,符合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股东大会会议 2 次,
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 是否连续两
姓名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出席 次未亲自参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王洪卫 6 2 4 0 0 否 0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诚信、勤勉义务。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予以认真审议,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报告期内召 应参加会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
开次数 议 次数 次数
审计委员会 6 6 6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2 0
本人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召集并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
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本人对 2024 年度内公司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及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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