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1
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证券简称:浦东金桥、金桥 B 股 公告编号:2026-002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资助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息:向控股子公司——上海综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上海综舜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方式为有息借款的财务资助,
金额合计人民币 5,204.08 万元,期限 2 年,借款年利率按照一年期 LPR 计算。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对被资助对象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质上的全资子公司——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房产”)与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集团”)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联合竞得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综合产业片区 ZH-02 单元的 3 幅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披露的编号为临 2021-029 号的《关
于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金桥房产与金桥集团设立了对应上述 3 幅组团地块的三家项目公司,分别为上海综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Ⅰ)、上海综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Ⅱ)和上海综舜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Ⅲ),金桥房产与金桥集团的持股比例均为 51%、49%;并且作为控股子公司,属于金
桥房产合并报表范围(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披露的编号为临 2021-031
号的《关联交易公告》)。
鉴于金桥集团已于 2022 年 11 月至 2023 年 12 月期间,先行分批向上述三家
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合计人民币 5,000 万元,用于项目前期开发建设产生的资金缺口,三家项目公司分别借款 600 万元、358.87 万元、4,041.13 万元;金桥房产本次将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合计人民币 5,204.08 万元,用于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其中项目公司Ⅲ的被资助金额为 3,904.08 万元,项目公司Ⅰ的被资助金额为 1,300 万元。
被资助对象名称 上海综舜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借款
资助方式 □委托贷款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______
资助金额 3,904.08____万元
资助期限 _24_个月/____天
资助利息 □无息
有息,_按 1 年期 LPR 每年计息_
担保措施 无
□有,_____
被资助对象名称 上海综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借款
资助方式 □委托贷款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______
资助金额 1,300____万元
资助期限 _24_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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