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责,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应有的监督审查职责。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原由独立董事雷良海、陶武平、LIYIFAN(李轶梵)及董事张萍、刘广安,共五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雷良海担任。
2025年12月30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补选了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同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增补了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邵丽丽、张军、季诺及董事张萍、王俭保五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邵丽丽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对议案进行初审,具体如下:
(一)2025年2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主要听取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关于公司2024年报审计工作方案的汇报;对2024年度审委会履职情况报告、2024年度内审工作报告、2024年度内控工作报告的内容进行了讨论。
(二)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听取众华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年报审计的工作总结,并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财务信息、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等议案进行了初审,发表初审意见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对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审委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进行了讨论,并报告公司董事会;听取公司2024年度内审工作总结和2025年度内审工作计划。
(三)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初审《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信息并发表初审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初审《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财务信息并发表初审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2025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同意解聘财务总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初审《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并发表初审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众华为公司聘用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且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按时按质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在综合考虑了会计师事务所的综合实力、资质、规模、资信情况、执业质量、服务收费及完成审计报告的时间等因素后,经审计委员会初审通过后,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5 年度续聘请众华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应付众华 2025 年度审计费 150 万元(包括控股子公司),
该审计服务费用同口径与上年度水平维持不变。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众华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关注的重要审计事项等专门安排会议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众华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完成审计业务,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坚持独立、
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听取公司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工作项目,督促公司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并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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