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30 16:36:40 股吧网页版
国脉文化: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31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资料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目 录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注意事项 ...... 1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 3
议案一: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4
议案二: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4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17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0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及资本性投资计划的议案 . 21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23
议案七: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5议案八: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的议案 ...... 26
议案九: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 28议案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议案 29议案十一:关于修订《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的议案 ...... 30议案十二: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31
议案十三:选举赵昱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 35
听取事项: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 36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全体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27日10:00;

地点: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18楼全息数字空间(上海市江宁路1207号国脉文化大厦)。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27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
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5 年 6 月 20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公司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三、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办理签到手续后入场;在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

四、为保证本次股东会顺利进行,维护正常会议秩序,出席会议的人员除公司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六、对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提出的问题,由公司董事长或者由主持人指定的相关人员作出答复或者说明。对与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股东代理人在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八、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在表决票上各议案下方的空格中“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任选一项划“√”,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的,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九、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十、大会现场将邀请一位监事、两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并经律师见证清点后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一、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见证律师发表的法律意见书将在会后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出席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以及会议议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