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资质及2025年度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质审查情况
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合法合规。审计委员会对拟聘机构的相关资质材料进行了充分审核,并按规定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中审众环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5年6月27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审计工作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全过程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进场前沟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听取并审阅了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双方就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及年度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和确认。
2、审计中督导: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年审团队保持高效、及时的常态化沟通,全程跟进年报审计各环节工作进度,专项听取了信永中和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整体开展情况及重点关注事项的汇报。同时,审计委员会针对初步审核意见等关键事项开展专项沟通研讨,并督促其按期完成审计工作。
3、出具报告后审阅:信永中和正式出具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后,审计委员会再次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重点就年度审计结论、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管理建议进行交流。经审阅,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等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规范开展年度审计机构的选聘与审查工作,并在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执行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统筹安排审计资源,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其按时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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