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1 17:54:40 股吧网页版
先导基电: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先导基电 公告编号:临 2025-079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主要情况

□获取投资收益

交易目的 套期保值(合约类别:商品;□外汇;□其他:________)
□其他:________

交易品种 与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铅、金、银、锑、铜等有色金属或贵金属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5,000
交易金额 上限(单位:万元)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 50,000
价值(单位:万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借贷资金 □其他:___

交易期限 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且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本事项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资金风险、技术风险、系统风险和信用风险等正常交易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1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相关事宜。

(一)交易目的

公司开展铋金属深加工及化合物产品业务,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中含有铅、金、银、锑、铜等有色金属或贵金属,为规避该部分有色金属、贵金属或产品价格波动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有必要对其进行套期保值,旨在有效管理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的风险防御能力和盈利能力。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不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0,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国内合规公开的期货交易所标准化的期货合约进行场内交易,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远期等衍生品合约,交易品种仅限于与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
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金、银、锑、铜等有色金属或贵金属。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相关事宜。
(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的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产品等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公司制定并修订了《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铋金属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具有合理性。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