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1
公告编号:2017-006
证券代码:837230 证券简称:惠利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新疆惠利灌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惠利灌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3月17日以电话、邮件及专人送达相结合的方式通知全部董事。会议于2017年3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6人,现场参加会议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习尹强先生主持,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疆惠利灌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新疆惠利灌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七次会议原计划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因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未通过该项议案,后经公司董事会认真筛选与调研,认为中兴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现提请召开公司 2017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新疆惠利灌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惠利灌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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