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72671 证券简称:西南管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贵州西南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贵州西南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第二章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权限内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的事项;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六)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五十的事项。
第六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请求当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计算;但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前,前述第(三)项所述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低于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持股数量不足 10%时,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做出的决议无效。
第八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或通知列明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董事会秘书负责落实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九条股东大会的召开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额外的利益。
第三章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十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的,由公司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1 名董事主持。
第十一条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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