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爱建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1 次会议决议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1次会议决议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1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专门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1303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关于爱建集团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查阅、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进行的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其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爱建集团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爱建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1 次会议决议
(本页为《爱建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1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独立董事:
(樊 芸) (段祺华) (李 健)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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