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6
公告编号:2018-018
证券代码:430136 证券简称:国顺投资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北京国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7年12月28日,本公司与榆林市风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榆林市中顺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于榆林市签订协议,交易标的为取得项目建设权各支付保证金5,000,200元。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榆林市市风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榆林市中顺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为公司的结构化主体(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本公司发起设立的项目公司,主要为光伏项目或风电项目公司,项目完成后即转让其股权,且项目公司股权均质押给股权收购方)(即:资金提供方),公司为取得该项目的建设权,各支付了的保证金5,000,200元。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8-018
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追认公司与榆林市风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及榆林市中顺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榆林市风凌光伏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上
发电有限公司 郡路122号(二中南50 企业法人 王忠
米)
榆林市中顺太阳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上
能发电有限公司 郡路122号(二中南50 企业法人 王忠
米)
(二)关联关系
榆林市风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及榆林市中顺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为公司的结构化主体(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本公司发起设立的项目公司,主要为光伏项目或风电项目公司,项目完成后即转让其股权,且项目公司股权均质押给股权收购方)(即:资金提供方)。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取得项目建设权支付的项目保证金,是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告编号:2018-018
本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为实现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是合理必要的,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其他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偶发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国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决议。
北京国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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