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2
公告编号:2018-031
证券代码:838545 证券简称:住美股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深圳市住美新能源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200万元人民币,用款有效期限为一年。
1、在上述授信额度项下,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在借款合同
项下的债务向银行提供担保,由关联方实际控制人王红梅、库群星为公司提
供反担保,具体内容以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反担保方签订的反
担保保证合同为准。
2、在上述授信额度项下,由关联方实际控制人王红梅、库群星提供个人连带责
任,担保的具体内容以中国银行与担保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上述范围内的关联交易,已经形成公司《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授信提供担保》议案,根据公司法规定,因本议案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超过董事会人数的50%,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须经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8-031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王红梅、库群星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
(二)关联关系
1、王红梅,自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060,000股,直接持股比例合计为77.73%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库群星,自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股,直接持股比例合计为5.29%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王红梅是公司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库群星为王红梅配偶、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王鹏亮为王红梅兄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担保,由关联方无偿为公司提供。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200万元人民币,用款有效期限为一年。
1、在上述授信额度项下,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向银行提供担保,由关联方实际控制人王红梅、库群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以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反担保方签订的反担保保证合同为准。
2、在上述授信额度项下,由关联方实际控制人王红梅、库群星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的具体内容以中国银行与担保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告编号:2018-031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为支持公司发展,促使公司更加便捷获取低成本银行授信,公司关联方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筹资,解决公司资金需求,银行融资成本低,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住美新能源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住美新能源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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