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29 16:48:40 股吧网页版
外高桥:关于参与华安外高桥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拟扩募并新购入不动产项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30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 B 股 编号:临 2026-002
关于参与华安外高桥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拟扩募并新购入不动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项目实施背景

1、华安外高桥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8048.SH)(以下简称“华安外高桥仓储物流REIT”或“本基金”)于2024年12月25日成功上市。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发行相关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关于上海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新高地的实施意见》等政策的要求,充分利用创新型金融工具盘活存量资产,增强公司资产运营管理效率,提升轻资产运营服务能级,加快打造全生命周期的园区开发模式,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集团”或“本公司”)和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联发公司”)拟以子公司拥有的部分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参与本基金扩募并新购入不动产项目的申报工作。

2、本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华安外高桥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拟扩募并新购入不动产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参与本基金扩募并新购入不动产项目的申报工作。

3、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募 REITs 扩募方案

(一)不动产项目

1、外联发公司持有的位于申东路251弄8、9号的W5-3地块15#-17#仓库(以下简称“W5-3地块仓库项目”),建筑面积96,041.93平方米。

2、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三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发公司”)持有的:(1)位于德林路90号1、5、6幢的F18地块77#厂房,建筑面积10,308.36平方米;(2)位于德林路90号2幢的F18地块78#厂房,建筑面积10,960.42平方米;(3)位于德林路90号3幢的F18地块79#厂房,建筑面积13,170.80平方米;(4)位于德林路90号4幢的F18地块80#厂房,建筑面积13,196.34平方米;(5)位于德林路90号8-9幢F18地块81#厂房,建筑面积14,919.52平方米;(6)位于荷香路32号10,11幢的F18地块83#厂房,建筑面积6,825.06平方米;(7)位于意威路31弄1-4号、地下室的F18地块91#-94#厂房,建筑面积70,987.66平方米;(8)位于德林路90号的F18地块配套地下车库,建筑面积6,476.57平方米(以下合称“F18地块厂房项目”,与W5-3地块仓库项目合称“不动产项目”)。

(二)主要交易流程

1、完成资产重组

外高桥集团拟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将外联发公司持有的 W5-3 地块仓库项目及相关的资产、负债、人员划转至外高桥集团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联伍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伍公司”);外联发公司拟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将三联发公司持有的 F18 地块厂房项目及相关的资产、负债、人员划转至外联发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联陆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陆公司”,与联伍公司合称“项目公司”)。待前述重组完成后,外高桥集团和外联发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参与本基金扩募。

2、基金完成募集,认购专项计划全部份额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完成本基金扩募资金募集,本次扩募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将认购本次扩募战略配售份额,拟认购份额预计不低于本次基金扩募份额的 20%。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设立华安资产-外高桥仓储物流 2 号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称“专项计划”,具体名称以专项计划设立时的名称为准),由基金认购全部资产支持证券份额。

3、转让项目公司股权

在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就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取得相关国资部门(如需)或其他有权审批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将项目公司 100%股权及债权(如有)转让予专项计划,最终实现本基金间接持有项目公司 100%股权及债权(视最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