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坚)
作为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独立客观地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任职情况
本人自 2020 年 6 月 10 日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连续任职未满六年。
(二)个人履历
吴坚,男,1968 年 3 月出生,法律硕士,律师。现任上海市人大代表、上
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节奏时代(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5 年度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
(三)独立性说明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
出席会议前细致研读相关资料,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会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保障了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
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合法有效的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出席情况 出席情况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出席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11 11 0 0 否 0
注:本人因工作安排冲突未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3 次,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战
略与发展委员会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4 次。对于前述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 3 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等 3 项议案。本人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时听取了专委会其他委员的意见,并将专委会形成的结论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充分发挥了专委会的前置审核作用。
2、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 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定期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内控评价报告、合规管理报告等 14 项议案;
对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跟踪与了解,并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
3、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会议,听取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可持续发展的汇报》等议案。本人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提出专业意见,建议公司在增量拓展受限的情况下做好存量运营,助力公司提升经营质量与资产效益。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 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事宜、关联交易、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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