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26-010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助对象:上海浦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隽公司”)
资助方式:有息借款
资助金额:不超过等额人民币 8 亿元
资助期限:3 年
资助利率:不高于可参考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履行的审议程序:因浦隽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 70%,本事项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
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浦隽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 70%,其他股东按照股
权比例向浦隽公司提供同比例借款。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可按照股权比例向浦隽公司提供不超过等额人民币 8 亿元的股东借款。2023 年 10月,公司与浦隽公司签订了合计金额为720,000,000.00 元的借款协议。截至 2026年 3 月 31 日,公司实际已按股权比例向浦隽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本金累计
540,402,731.34 元,利率 3.00%,到期日为 2026 年 10 月 29 日。
鉴于上述借款即将到期,经浦隽公司申请,公司拟继续按照股权比例向浦隽
公司提供不超过等额人民币 8 亿元的股东借款,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利率不高于可参考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被资助对象名称 上海浦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借款
□委托贷款
资助方式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______
资助金额 不超过等额人民币 8 亿元
资助期限 3 年
□无息
资助利息 有息,借款利率不高于可参考期限
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担保措施 无
□有,_____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6 年度融资和对外借款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向浦隽公司提供不超过等额人民币 8 亿元的股东借款,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指定人决定并签署向浦隽公司提供借款的相关法律文件。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公司向浦隽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用于支持合作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浦隽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有序开展,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其稳健经营。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名称 上海浦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海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H9CRU3D
成立时间 2017 年 9 月 22 日
注册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启帆路 517 号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启帆路 517 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11,460 万元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
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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