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巍)
作为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独立客观地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任职情况
本人自 2021 年 5 月 27 日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连续任职未满六年。
(二)个人履历
吕巍,男,1964 年 12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曾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市场营
销系教授、管理学院院长助理,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导、安泰经管学院 AI 与营销中心主任,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新建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南洋万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
(三)独立性说明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
出席会议前细致研读相关资料,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保障了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合法有效的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出席情况 出席情况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出席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11 11 0 0 否 0
注:本人因工作安排冲突未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3 次,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4 次。对于前述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 2 次会议,亲自出席
了 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法定代表人除外)2024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认定方案及正向激励兑现方案、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法定代表人除外)2025 年度绩效考核方案、集团领导班子成员 2022-2024 三年任期考核结果和任
期激励兑现方案等 4 项议案。履职过程中,就考核方案合理性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关注考核机制与公司长期发展的匹配性,避免短期利润导向损害长期价值,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机制的制定、考评、实施等事项提供了指导和监督,在促进提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内动力的同时,维护了公司股东整体利益。
2、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 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定期报告、聘请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