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01
公告编号:2019-041
证券代码:835821 证券简称:国际物流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威海国际物流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决
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威海国际物流园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6月28日
生效日期:2019年6月28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威海国际物流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物流”),住所地:山东省威海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路11号,法定代表人王晓东。
威海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港集团),国际物流控股股东,住所地: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埠路-288-4号,法定代表人车路明。
车路明,男,1970年10月出生,时任威海港集团董事长、国际物流董事。
王晓东,男,1974年1月出生,时任国际物流董事长。
张璇,女,1985年3月出生,时任国际物流董事会秘书。
高颖竹,女,1975年6月出生,时任国际物流财务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国际物流未及时披露占用资金的情况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1.5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八条的
公告编号:2019-041
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8年5月14日,国际物流与威海港集团控制的北京中港锦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港锦源)签署《借款合同》,约定由国际物流向中港锦源提供借款人民币15,000万元。上述借款行为构成国际物流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中港锦源违规占用挂牌公司资金15,000万元的情形,占用金额占挂牌公司2017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4.15%。
2018年6月13日,国际物流与威海港集团控制的威海裕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丰能源)签署《借款合同》,约定由国际物流向其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实际提供1,500万元)。上述借款行为构成国际物流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裕丰能源占用挂牌公司资金1,500万元的情形,占用金额占挂牌公司2017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42%。
上述实际资金占用金额合计16,500万元,占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14.57%。时任董事会秘书张璇、时任财务负责人高颖竹对上述资金占用事项知悉。国际物流均未及时对上述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国际物流未及时披露占用资金的情况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1.5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车路明作为控股股东威海港集团董事长、国际物流董事,对上述资金占用知悉并进行审批,未能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1.5条、《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王晓东对上述资金占用知悉并进行审批,未能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1.5条、《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张璇对上述资金占用事项知悉,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1.5条、《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高颖竹对上述资金占用知悉并进行审批,未能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违反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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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规则》第1.4条、1.5条、《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威海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国际物流控股股东,其控制的公司占用挂牌公司资金,违反了《业务规则》1.4条、4.1.4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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